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
我市自4月8日起,溫度逐步回升;根據天氣預報,9日我市最高溫度將達到25℃左右,白天相對空氣濕度為40%-50%,風速一般,預計我市臭氧污染物濃度為高良至輕度污染水平;10日和11日,受本地污染物生成積累影響,我市臭氧輕度污染風險進一步增加。為全力避免污染天氣,切實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經會商研判,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污染天氣應急臨時管控工作,請各地各單位立即按本通知要求落實好以下措施:
應急管控時間
4月9日0時開始,并將實時研判,根據空氣質量形勢變化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取消。
應急管控內容
(一)加強涉VOCs企業排放監管
臭氧污染應急管控期間,全市所有涉VOCs排放企業(使用高固體分、水性涂料和對噴漆廢氣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的除外)實施錯峰生產,即8時至18時停止VOCs排放工序作業(18時至次日8時生產)。執法人員在臭氧污染應急期間加大現場檢查頻次,緊盯工業涂裝、化工、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重點關注工業涂裝行業調漆、噴刷漆、烘烤等涉VOCs排放工序,汽修行業鈑金噴漆工序,涂料生產企業、包裝印刷企業調墨、印刷、烘干、覆膜、膠訂等涉VOCs排放工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加強各類施工工地監管
各類建設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管控措施。
1、每天0時至16時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換土、建筑拆除工程及建筑垃圾清運等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機械除外)和渣土車運輸的施工作業;
2、做好工地內部及門口30米范圍內道路保潔工作,加大施工現場灑水降塵頻次,在日常灑水頻次的基礎上增加灑水頻次3-4次;
3、禁止露天焊接,確需焊接的必須配備并正確使用焊煙收集裝置。(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加強城市面源污染管控
臭氧污染應急管控期間:
1、每天8時至18時停止市政道路瀝青鋪設、道路劃線、市政欄桿及城市建筑外墻噴涂刷漆作業等;
2、停止園林和綠化帶植物修剪、殺蟲劑噴灑作業;
3、加大對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及運行維護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按規范安裝和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加強道路灑水和霧炮作業
在臭氧污染應急期間做好重點時段(10時至20時)人員和車輛保障,根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調度,對重點區域持續開展道路灑水和霧炮循環作業,確!叭诵嚥恍。(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加強移動源管控
在臭氧污染應急期間:
1、加大路檢路查頻次,對物流園、工業源和貨物集散地等車輛集中停放地開展的入戶檢查;
2、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測與維護(I/M)制度;
3、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力度,依法查處排放不合格和在禁用區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4、重點在早高峰時期針對易擁堵路段、時段,提前安排人員疏導,減少車輛怠速導致的NOx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加強加油站管控
臭氧污染應急期間:
1、督促中心城區未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裝置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停止經營或使用;
2、督促各加油站實行錯峰卸油,即8時至18時禁止裝卸油品作業;
3、引導鼓勵群眾在17時至次日7時錯峰加油。(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其他要求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結合自身職責,積極落實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組織現場檢查專班,結合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對各地落實應急臨時管控工作情況開展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將“第一時間”通報。
附件:
1.臭氧污染期間涉VOCs重點管控清單
2.臭氧污染期間涉汽修重點管控清單
3.臭氧污染期間揚塵源重點管控清單
4.臭氧污染期間加油站重點管控清單
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4月8日
附件1
臭氧污染期間涉VOCs重點管控清單
附件2
臭氧污染期間涉汽修重點管控清單
附件3
臭氧污染期間揚塵源重點管控清單
附件4
臭氧污染期間加油站重點管控清單
來源:隨州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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